冀中能源山西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执行标准
一、收费原则
1、秉持着不给市场主体额外增加负担的原则,以平台创造的价值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
2、平台收费对象: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3、平台实行按次收费模式。
二、收费标准
标段合同估算价<50万 | 50万<=标段合同估算价<100万 | 100万<=标段合同估算价<500万 | 500万<=标段合同估算价<1000万 | 1000万<=标段合同估算价<3000万 | 标段合同估算价>=3000万 |
300元 | 600元 | 900元 | 1000元 | 2000元 | 视项目情况而定 |
三、收费说明
1、为有效控制各交易主体的交易风险,为投标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助力投标人有效竞争、精准投标,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基本信息服务,查看招标项目信息并管理企业账号。如需参与平台交易项目的投标活动,则需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
2、按次付费模式:即参与一次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包)的合同估算价确定。
3、平台技术服务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前,选择缴费方式和金额,依据收费标准直接支付。
四、生效时间
2020年03月13日0时00分起执行此标准,于此时间之后发出招标公告的项目,执行本收费标准;在此之前的项目,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进行收费;
五、缴费及开票
1、缴费:支付方式支持网上支付和电汇两种方式,其中网上支付支持个人网银、企业网银、支付宝等支付通道,投标人如若选择电汇方式,请使用公对公转账,转账后须在平台上传电汇底单,待平台核实到账后享受相关服务。
2、开票:投标人对已经消费的金额可登录平台自行申请电子发票并下载电子票据。
六、解释及说明
本收费标准最终解释权归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咨询平台服务热线:0351-5626066。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3月12日